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

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付款,余款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余款.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转让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按照要求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年鉴,双方的转让也没有办理变更转户手续。被告林某在很短的时间又分别将北塘位以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南塘位以.的价格,转让给某单位。后因为被告不按照协议付款,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林某还款.,李某对其中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歧对合同的效力、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确定返还的数额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种意见认为矿塘及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原、被告之间不能转让,生产工具、机器、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转让,所以原、被之间签定的《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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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未经合伙人同意,合伙负责人签订的石场转让合同是否是效?日前,钦州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石场转让合同是有效合同。年期间,潘某与林某、黄某合伙经营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某石场,其中林某出资,潘某出资,黄某出资.,林某是合伙负责人,出资款均汇到林某的银行账户上。由于石场经营困难,潘某要求退股,并向林某写了一份《申请退款报告》,要求退还股金。林某表示只有等石场转让出去或等租期结束才能处理,不同意潘某的退款申请。以后,潘某不再参与石场的经营管理。年月,因石场经营亏损,在没有事先书面告知潘某、也没有得到潘某的同意下,林某与黄某协商将石场以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签订一份《石场转让合同书》,后因办证困难等问题,双方又另签订一份《石场转让补充合同》,将转让价变更为。石场在转让后潘某收到了林某支付的退款。年月,潘某将林某、张某告到钦南区法院,称其作为合伙人,林某未经合伙人同意擅自将石场转让给张某,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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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未经批准的采矿权转让合同既不属于无效合同,也不属于有效合同,而是属于未生效合同。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经批准“无效论”应休矣。对采石厂转让合同案的效力分析案情,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订了采石厂转让合同:原告林某将两处矿塘(南矿塘、北矿塘房屋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付款,余款分期给付;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借条。合同签订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林某.,余款.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在转让前既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按照要求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年检。不久,被告张某分别以元、.的价格将南矿塘、北矿塘转让给了他人。后来,因被告张某未按照合同要求付款,原告林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还款.,被告李某对其中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存在分歧关于本案的处理形成了两种观点:种观点认为,矿塘及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不能转让,生产工具、机器、房屋等属个人财产可。

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基本案情,君与君签订采石合作合同一份,约定年采石合作合同,由君负责投资和销售,销售货款扣除君投资款,赢亏由双方共担,如果采石运石受到阻碍由君负责。君与君签订承包委托经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解除合作合同,由君承包经营某采石场,承包为年,承包费共计为.整;承包期内,君享有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证和安全证的使用权,证照检证费、各种国家所规定的所有征收费用由君承担;在承包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所有证件的费用由君承担。自至,承包期满后,另行商议。君按合同约定将承包费全部交付给君,准备开工时,被矿山所在地公安机关告知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能开工。君找君索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君告之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原某采石场变更为某采石场,经营者为君。君取得“某采石场”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批书。初步审查意见为“要求设计单位尽快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送交企业并报各级安。

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拟对资兴市民基建筑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原资兴市东江金鑫采石场)采矿权实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采矿权名称:资兴市民基建筑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原资兴市东江金鑫采石场)采矿权。采矿权位置:湖南省资兴市兴宁镇境内。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平方公里,开采标高:米至米。矿区范围坐标如下:(西安坐标系出让资源储量:矿石量.万吨。出让贰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整(小写:元)。出让期限:年、出让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受让人法人代表:袁敏二、上述采矿权受让人与乡(镇村、组、户的所有事宜均由其自理。三、上述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后,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四、公示时间:至五、公示期内对以上采矿权协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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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一起反败为胜的石场转让合同纠纷案青岛财经日报-基本案情年,张某与某村委签订了一份《石场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村石场年。合同签订后,张某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依法取得了自年至年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张某申请延期,被依法批准开采至年,之后再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年,曾经营过石场的石某主动找到张某,要求其把原承包合同、石场和设施、设备等转让给他,由石某自己想办法办采矿证,继续经营石场。因采矿证已过期,双方协商转让款为,并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石某先支付定金,在交付转让款的同时,张某交付石场。后由于采矿证办理出现困难,石某萌生悔意,不想再承包石场,便要求退回定金,不再履行转让合同,但遭到张某的拒绝,石。石场转让合同纠纷冯律师您好,有个事咨询您一下,是有一个石场万卖给,万卖给,和因为石场有纠纷,但是的手续是全的,无理取闹说场是自己的,导致不能正常进行开采,上述到法院要求解决合同的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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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案情,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付款,余款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余款.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转让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按照要求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年鉴,双方的转让也没有办理变更转户手续。被告林某在很短的时间又分别将北塘位以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南塘位以.的价格,转让给某单位。后因为被告不按照协议付款,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林某还款.,李某对其中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歧对合同的效力、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确定返还的数额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种意见认为矿塘及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原、被告之间不能转让,生产工具、机器、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转让,所以原、被之间签。

石场转让未经批准是否有效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付款,余款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余款.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转让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按照要求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年鉴,双方的转让也没有办理变更转户手续。被告林某在很短的时间又分别将北塘位以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南塘位以.的价格,转让给某单位。后因为被告不按照协议付款,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林某还款.,李某对其中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歧对合同的效力、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确定返还的数额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种意见认为矿塘及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原、被告之间不能转让,生产工具、机器、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转让,所以原、被之间签定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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