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砂买卖合同

黄砂买卖合同,供货合同甲方买受方工程项目乙方出卖方施工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签订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尺寸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石子按样品吨按甲方电话通知黄砂含水量符合工地要求吨同上合计数量按实计算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产品需要质量要求。三、交提货方式、地点货至工地现场。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由乙方运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甲方指定收货人员为工地项目经理或施工人员。六、检验标准、方式及质量异议按工地要求不定期抽查误差如查缺量或次质按双倍的总车数扣算结付造成其它损失的按价赔偿给买受方。七、结算方式及时间月付货款余款年底结清。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十、其他约定事项供货期间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产品价格变动双。

黄砂买卖合同,一、案情,南京金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平公司)与六合县竹程黄砂矿(以下简称竹程砂矿)签订黄砂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由竹程砂矿将半边池的黄砂按头、中、尾标准搭配销售给金平公司,全年产量(销售量)不低于万吨,如金平公司运销不及时,竹程砂矿需翻砂,金平公司承担翻砂工资每工日元。质量按国标,头砂档模数不低于.,中砂档模数不低于.,尾砂在档以下模数不低于.,头、中、尾砂的搭配比例为头砂、中砂、尾砂,符合比例标准,金平公司头、中、尾砂的综合价格元吨,合同生效前金平公司交押金。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合同履行至,双方共交往黄砂吨,其间由于金平公司在黄砂经营过程中,买方认为金平公司销售的黄砂不合格,而拒付货款,致金平公司砂款无法收回,这样,金平公司找竹程砂矿交涉,因双方对黄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产生分歧,双方均同意对黄砂取样化验,同,由金平公司委托东南大学结构与材料试验中心(以下简称东大试验中心)进行。

黄砂买卖合同,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黄砂符合标准,黄砂颗粒均匀,无泥浆,无石块等杂质;不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质、物;砂中云母、硫化物与硫酸盐、氯化盐的有机物的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优等品标准要求;所送材料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规范要求,并经复试后为合格产品;其中中粗砂模数为:中砂模数为.中细砂模数为;石子符合标准,颗粒均匀,无泥浆,无大的石块等杂质;不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质、物;石子中云母、硫化物与硫酸盐、氯化盐的有机物的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优等品标准要求;所送材料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规范要求,具有检验报告;经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证签字后方可使用;并经复试后为合格产品,发现采用劣质材料代替,以次充好(以当地质检部门出示检验报告为准),每次罚款,复试检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三、交货方式及地点:项目施工现场交四、包装标准及包装物要求:五、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施工现场由需。

黄砂买卖合同,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单位名称砼买卖字签约年份三位数编号买受人出卖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买受人填写全称出卖人填写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混凝土的情况供货日期批次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带运输价带泵送价总计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合同总价款写明是否含有运费和泵送费元以最终结算为准。大写元。.支付方式写明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写明具体的支付时间。第三条计量.以买受人签收的出卖人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基础量再用图纸工作量加损耗进行复核如果送货单据基础量与复核量相比相差达到以上含本数则以复核量为准否则以基础量为准。.供应过程中买受人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方量与送货单方量差超过含本数则已经供应的混凝土全部按所抽检的混凝土量计算。.合理损耗泵送损耗率为非泵送损耗率为。第四条供应时间和地。

黄砂买卖合同,合同纠纷王某某与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作者:唐凯时间:查看,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王某某签订了黄砂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某为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水园二期一标段楼的工程提供黄砂,规格为中粗砂,单价为元吨,质量要符合现行质量标准。而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合同签订后,王某某一直按被告要求按时按量按质交货,履行了合同的义务。而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货款,工程自年月至年月停工,共计欠款元,已支付元,尚欠元。王某某委托唐凯律师为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某的代理人。唐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去工商部门查询了该企业的信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后具状将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秦淮法院。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有效,被告中航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按时付款,现承担违约责任,经过法庭调查和辩。

黄砂买卖合同,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产品需要质量要求。三、交提货方式、地点:货至工地现场。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由乙方运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甲方指定收货人员为:工地项目经理或施工人员。六、检验标准、方式及质量异议:按工地要求不定期抽查,误差,如查缺量或次质按双倍的总车数扣算结付,造成其它损失的按价赔偿给买受方。七、结算方式及时间:月付货款,余款年底结清。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十、其他约定事项:供货期间,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产品价格变动,双方可另行商定,以甲方签约人签字为准。单位名称:单位单位负责人:电话: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理人:。

黄砂买卖合同,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条碎石:元吨,随行市。备注:如遇原材料涨价,碎石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应具体协商达成价格一致。本合同单价为乙方供应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费、含运行费、发票等)。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验收乙方负责运输并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第四条供货期限按照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提前两天通知乙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每前付乙方实际到工地货款的,乙方。

黄砂买卖合同,甲方:浙江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部乙方:宁波长丰飞宏砂石经营部(以下简称甲乙双方)因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部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黄砂、石子委托乙方采购,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协议。供货地点: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部工地(宁波江东兴宁路号)。供货时间:至。供货数量:按工程实际需用量。质量及规格:黄砂必须是淡化海砂,规格应符合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由宁波有关质量监督站、实验室鉴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淡化海砂以东风牌自卸车平车计每车为元(包括运费、开票),海砂为元车。石子:以东风牌自卸车平车计每车为元(包括运费、开票);塘渣:每车为元,送到工地、开票价。付款方式:视甲方资金到位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结帐。黄沙必须按;石子按质量标准要求,并执行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浙江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黄砂买卖合同,黄砂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十白供方签订地点需方东盟公司十白高速四标签订时间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供货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含税单价元吨交货时间及数量汉江河中粗砂中粗吨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以电话通知或件为准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黄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符合十白高速公路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业主、总监办对砂的质量要求。含泥量不大于泥块含量不大于细度模数在之间。并能够根据需方施工要求将相关质量指标调整到状态。三、交货地点、方式供方用汽车送料至东盟公司十白高速公路四标工地需方指定地点。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用汽车送至东盟公司十白高速公路四标工地需方指定地点运费、卸车费、税费包括在合同单价内途中费用和交通安全等费用由供方承担。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法到需方工地过磅验收过磅后须根据黄砂含水量扣除所有水分。材料数量验收以过磅数为准供需双方共同负责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收。实际结算数量为过磅数减。

黄砂买卖合同,问题回复区李艳律师湖北武汉电话::积分:分回复时间:联保的风险对于联保人来说及高,相互之间能建立制约机制,对各自提供的物的担保能够落实清楚,必要的调查也不可缺少,你们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做。采纳为答案修改答复、案源接洽机会增加!、源源不断的电话咨询!、展示次数是原来的倍!、获得“咨询之星”等荣誉!。

黄砂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人:王强,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元平,该公司经理。上诉人王荣峰为与被上诉人南京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宁马公司)买卖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民二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一审法院查明:,王荣峰与宁马公司签订一份黄砂买卖合同,约定王荣峰向宁马公司指定地点供应黄砂,有效期为至,约定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管辖法院为买受人所在地法院。王荣峰与宁马公司签订一份砂石买卖合同,约定王荣峰向宁马公司马鞍山站、和县站供应砂石,有效期为至,约定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管辖法院为和县法院。王荣峰向原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与宁马公司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后,分别向宁马公司的和县二站和宁马二站供应砂石,截至,宁马公司共欠货款.元;另外宁马公司收取保证金,向其借款。请求。

黄砂买卖合同,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关宝,男,年出生。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唐传荣、王素琴,浙江广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单立峰,男,年出生。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丁飚,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通联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生态园区独树路。法定代表人:李兔强,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包巨峰,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周关宝为与被上诉人单立峰、浙江通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绍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杨雪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信康、代理审判员胡春霞参加评议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审理查明:至同,单立峰共向绍兴生态产业园帷幄化纤公司建筑工地供应黄砂、石子等批次,共供货计款元,由周关宝在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处签名接收;为此,。

黄砂买卖合同,材料供需合同甲方: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桥梁工区(黄泽江大桥)乙方:为了确保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黄泽江大桥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黄砂供销合同。一、材料名称、数量和质量、甲方同意乙方负责供应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黄泽江大桥建设所需的黄砂。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黄砂供应计划组织生产和供应数量以送达工地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技术规范标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黄砂规格为(资源中粗砂)二、供应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价格(含装卸等运杂费)元人民币立方米,大写(方。元立)三、计量方式:按甲方验收人员每车实际验收方量或地磅过磅计量。四、合同期限材料供应履行期限为至工程结束日止。五、交货地点乙方将材料送达甲方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黄泽江大桥施工工地范围内指定施工地段,由甲方机料部人员现场签认验收。六。

黄砂买卖合同,问题回复区积分:分等级:法本一级回复时间: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黄砂供应合同甲方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方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供应甲方黄砂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质量要求:执行《建筑用砂》标准,具体质量要求如下:砂的规格:要求为中粗砂,细度模数在、含泥量:要求为Ⅱ类泥块含量:要求为Ⅱ类.二、数量要求:甲方需用料,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按时将黄砂运送到甲方仓库,经甲方验收质量和数量合格后才能卸车,如不符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送黄砂按除杂扣水分。三、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指挥和调度,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四、结算方式:乙方每次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磅单。乙方每至日凭当月磅单与甲方材料员对账,换取入库单与财务部挂帐,结算以入库单为准,磅单不单独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垫付元的货款,超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