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条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的管理。第三条中央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财政部在年度支出预算中安排使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项用于:(一)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及成本费用支出;(二)由中央登记管理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支出;(三)地质遗迹保护支出。第五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及成本费用支出范围:(一)管理支出:勘查区块和矿产资源开采的审批、登记业务费,探矿权采矿权纠纷调处费,油气和固体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探矿权采矿权项目审查经费。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关于本市贯彻《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地矿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加强和规范本市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现贯彻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号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征收对象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陆域和水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三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和市财政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目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财综字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章)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劾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综字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矿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办法》中所称“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以及各种资金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拨款。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按各自投入比例享受出资权利。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二、对出让目前搁置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应按规定向探矿权采矿权人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对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章名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一)探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二)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号颁布时间: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云南省财政厅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缴和使用管理,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缴使用管理。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权限收缴,分别缴入同级财政金库。探矿权采矿权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条为规范我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建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下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取和使用管理。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由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省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证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由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人在缴纳费用后,国土资源部门予以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第四条政府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缴清价款,国土资源部门不予以颁发勘查。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法规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颁布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查看发文字号云政发号颁布时间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和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中国国情中国网.时间:发表评论发文文号:财综字号颁布部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日期:施行日期: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一、审批依据.《矿产资源法》第五条: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免、免缴。.《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号令第十二条: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减免办法审查批准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第三十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办的矿山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开始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减缴、免缴。二、审批程序.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三、审批条件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减免办法审查批准,可以。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关于印发吕梁市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细则的通知:中国煤炭资源网为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管理,制定《吕梁市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细则》。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吕梁市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细则条为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第三条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号)和《关于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综字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一)探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二)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二)采矿权价款。国家将其。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您现在的位置:政策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正文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查看次数: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发文文号:财综字号颁布部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日期:施行日期: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上传时间:已有人关注核心提示: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制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全球矿权网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一探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二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号:粤财综号发文单位:颁布执行各市、县(区自治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参照《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适应国家财政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规范和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下简称: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收取中央所得的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守。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政务公开目录矿产资源储量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号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一探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二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二采矿权价款。国家将其。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收费项目和标准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元,.平方公里每年年。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制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

红砂岩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财综字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章)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主题词:地矿收费管理办法通知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劾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